问题 |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还需要进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与缓刑之间的区别显著且明确。
监外执行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即犯人满足特定法律条件后,其刑罚将被暂时性地在监狱之外进行执行。 而缓刑则是在一定条件下,不对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实际执行。 通常情况下,监外执行主要是由于犯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接受保外就医等照顾措施。 相比之下,缓刑则代表着对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附加了一定的条件,使其可以部分或是全部得以豁免。 在监外执行期间,刑期仍然被视为有效期限予以计算。 倘若在此期间内有任何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那么犯人将面临再次收押的风险。 同样,对于缓刑犯来说,只要在刑罚的考察周期内没有发生违法乱纪的事件,那么原判处的刑罚便无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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