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了监外执行还可以收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情况之下,被判处监外执行者有可能会被重新送回监狱进行服役。
其中之一便是在其监外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行政法规或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制定的对于监外执行监管的相关规定; 另一种情况则是暂予监外执行的状况已经消失,然而其刑期尚未得到充分的清算。 此外,若发现罪犯并不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并且利用非法手段从而达到监外执行的效果,亦将再次面临被送到监狱接受司法改造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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