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监外执行算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中的监外执行状况也应纳入计算刑期的范畴之内。
在这段期间,监外执行的时间应视同为正在服刑的时期。 主管法律机关依据相关法规,觉察罪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需要暂时变更其刑罚的具体实施地点与方式,从而实行监外执行的制度。 然而,在此类监外执行期间内,罪犯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将有可能面临重新收监并继续执行原定刑期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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