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罪判几年以上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拖欠信用卡款项(谓之“恶意透支”)已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即构成了我国司法机构所定义的信用卡欺诈罪。
在此种情况下,手指轻触犯罪的红线,无论欠款数量大小,都将受到我国法律制度的严厉制裁。 具体而言,若欠款金额达到法定的量刑标准——被明确界定为“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缴纳罚款于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而当欠款金额超过“数额巨大”乃至“情节严重者”,那么他们将面对更加严重的刑事处罚,具体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上缴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若欠款金额极为庞大且情节恶劣,甚至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并且同样需要支付五万元之上的罚款或是被剥夺全部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罚标准中所涉及的欠款额度,仅限于在上述法律条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出于恶意意图,拒不还款或至今仍未归还的部分。 但这并不包括诸如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由发卡银行依法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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