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量立案标准是多少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法律条款及司法实践中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以赢取利润作为唯一目的,且涉及到大规模人群进行赌博活动或将赌博行为视为自身职业的现象; 其次则是明确的经过开设和运作赌场的行为。 对于实施了开设赌场行为的个人或团体,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支付罚金。 而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判罚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同样伴随着罚金的缴纳。 接着,当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时,就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列举出的“情节严重”类型: 抽头获利累计金额达到了三万元以上,赌资累计金额超过三十万元,参加赌博的人次累积达到至少120人以上,以及建立赌博网站之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非法所得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 此外,如果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非法所得金额同样也需要达到三万元以上,招募下级代理参与网络赌博活动,接受投注的便是下级代理; 以及招揽未成年人加入网络赌博行列等诸多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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