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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情况监外执行二十年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刑期在身的囚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且经过医学鉴定确需保外就医治疗,或者其身为女性处于怀孕期间或正给孩子哺乳,抑或是由于身体机能方面的限制而无法正常生活,这样的情形下,才能申请并获得监外执行的许可。
此外,对于那些虽被判了刑,但他们因患病或其他原因生活无法自理,实行监外执行却并不至于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罪犯,也满足获得监外执行的条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监外执行的期限通常不会达到二十年之久,因为它是一项暂时性且具有灵活性的司法制度,其具体实施将依据罪犯的个体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所做出的明确规定来进行调整与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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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7: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