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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期限是多少年内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国,对监外执行并无明确的期限规定。
监外执行作为一项暂时性的监禁替代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当他们存在法定的、不适宜于收监执行的特殊情况时。
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治疗的;
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
以及由于生活无法自理,若实行暂予监外执行将不会对其本人及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
然而,当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之后,如果罪犯的刑期尚未届满,那么他依然需要返回监狱继续服完剩余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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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