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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处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实行监外执行时,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要求。
譬如,若犯罪者身患重病需要接受保外就医治疗,且相关证明文件须由省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并予以确认;
针对孕期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犯罪者而言,此时若其无法独自依靠自身独立生活,并且实施暂予监外执行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此类情况下可考虑实施监外执行,反之则不可。
然而,对于那些故意伤害自己或自残的犯罪者,则不具备实施监外执行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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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