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最高人民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想要知道自己能不能减刑,那得看看你在里面的时候是怎么做人做事儿的。
这包括你怎么遵循监规,学没学好改造知识,还有就是你是不是真的知错了,或者做出来点儿什么对社会有益的事儿。 也就是说,只要你好好表现,真心认罪悔过,或者还真有什么大的立功行为的话,那就可能有机会被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可是要仔细查验所有有关的材料和证据,他们要保证给你们判这个结果是公正而且合法的。 当然了,如果你有特别重大的立功行为,他们真的会给你减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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