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产品的追诉期限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追诉时效问题,其具体时限往往需参照相关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加以确定。
当涉案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期间内,其追诉时效则定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未达十年有期徒刑者,追诉时效则规定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范畴内者,追诉时效设定为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之情形,追诉时效则设置为二十年。 在二十年后,若有适当理由认为仍需要进行追诉的情况下,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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