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产品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处罚标准,主要依据是商品的销售总金额。
倘若销售总金额在50,000元至上不超过200,000元之间,那么刑罚将被定为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附加处以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高于两倍的罚款; 如果销售总金额在200,000元至500,000元的范围内,则应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处以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而当销售总金额达到2,000,000元及以上时,刑罚将被定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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