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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案件审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其在监狱外执行刑罚:首先,如患有严重疾病,且该疾病需长期治疗和护理,以致无法在监狱内正常服刑者;
其次,若是正在妊娠期或是哺乳期的妇女;
最后,若由于身体机能限制,个人生活难以维持,实施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时。
然而,对于某些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犯罪分子,以及具有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则不得准许其进行保外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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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2: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