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被判三年半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符合减刑条件者,皆可依法获得减刑待遇。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如有成功地拦截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展现出重大的技术创新贡献或在重大事件中展现出优秀领导才能等行为表现者,均可依法获得减刑待遇。 关于犯罪分子的减刑事宜,执行机关需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减刑申请。 人民法院应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若确认其确实存在悔过自新或立功表现,则可裁定予以减刑。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减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裁定减刑之日起开始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刑期需达到十三年以上。 若他们能够认真遵守监狱法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有悔改表现,并无再次犯罪之风险,便可获得假释资格。 若有特殊情况,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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