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又被刑事立案法院给判无罪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缓刑期间再度面临刑事立案,而最后经由法庭裁决被判定无罪的状况下,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导致缓刑产生不利局面。
缓刑乃是一项附带特定条件、暂时性免除原定刑罚的制度。 在缓刑考验期间再遭刑事立案的情况下,如若最终被判定为无罪,则意味着新近的刑事指控无法成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说,若在此段缓刑考验期限内涉嫌触犯新的犯罪行为或发现先前遭宣告之前尚有其他罪行未经判决的,应当立即撤销缓刑,并就新近的罪行以及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同时将新发与旧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据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执行何种刑罚。 鉴于本次新的刑事立案最终被判定为无罪,并不符合上述应当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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