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拐卖儿童罪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行被视为极度恶劣且严重违反正义原则的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进行拐卖儿童活动的罪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之间,同时须附加罚金之惩罚; 如果同时存在拐卖儿童超过三名、以出卖为主要目的非法偷盗婴幼儿等情况者,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判决,并且可能会被课以罚金或一并没收其个人财产; 而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同时还需没收全部财产。 拐卖儿童罪行对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以及人格尊严构成了极大的侵害,因此,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采取了最为严厉的打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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