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追诉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拘留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并不涉及到追诉期限的问题。
而所谓的追诉期限,主要是指针对特定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法律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若经过一定时间后,国家将不再进行追究和处罚。 具体来说,当某一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罚未达到五年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期限为五年; 若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其追诉期限为十年; 若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超过了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期限将延长至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期限则长达二十年之久。 然而,即便如此,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才能依法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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