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判半年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处半年刑期的罪犯,存在一定程度上减刑的可能性,然而实现这一目标所面临的挑战亦相当艰巨。
通常而言,想要获得减刑必须让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展示出真诚的认罪悔过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以及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等优良行为表现。 若服刑期限过于短暂,可能无法为罪犯提供充足的时间去充分展现上述良好表现从而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罪犯确实具备重大立功表现等突出贡献,那么仍有可能获得减刑的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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