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打伤人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宪法中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受伤者满足在下述其中某一条件,即可进行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1.倘若其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则可考虑进行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2.如若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在实施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也可以考虑进行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3.若受伤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并需哺乳自己的婴幼儿,同时在实施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也可以进行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4.若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进行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的,那么也可以考虑进行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因此,对于受伤者来说,能否获得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必须要依据实况进行全面考量,确定是否能够达到这些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如若达成,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便有资格提出暂予监外执行与监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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