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服刑期间能否外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监外考察期间,相关人员被准许进出居住地,但需预先告知目的地以及具体时间,并且获得到由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而对于在监外临时执行的囚犯,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立即予以收回监内关押: 发现其不再满足暂缓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 严重违反了关于暂缓监外执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暂缓监外执行的情形结束之后,罪犯仍待服完的刑期尚未尽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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