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管制:
其期限设定为自3个月起至2年内止,若涉及多宗罪行时,总计管制期限不得超出3年之限。
2.拘役:
此刑罚的期限范围为自1个月起至6个月以内,当涉及多项罪行且需合并惩罚时,总计拘役期限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其期限在6个月至15年间,若涉及多项罪行且需合并惩罚时,总计有期徒刑年限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属于严重犯罪所对应的最高刑罚形式。
5.死刑:
对于行为发生时未满18岁以及在宣判时刻正处于孕期的女性罪犯,均不应施加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
6.附加刑则主要由以下三类构成:
a.)罚金;
b.)剥夺政治权利;
c.)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