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服刑的案件是否可能重新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遭定罪和处刑者,原则上不得重审定罪,除非能确认其在历经判决后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的定罪量刑结果,且足以证实原量刑过低。
在判决宣告之后、刑罚实行完毕之前,如发现先前被判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未被判定的罪行,应当对此新发现的罪行进行审判,并将前后两个判决施加于同一人身上的刑期合并计算,以确保公平合理,即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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