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造假冒产品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销售额在50,000元及以上且不足200,000元的情况下,我们将会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销售额支付50%至两倍的罚款;
若销售额在200,000元及以上而不足500,000元的情况下,我方将判定该行为为犯罪,并将依法判决被告者有期徒刑共两年零七年,同时根据销售总额,仍需缴纳50%至两倍的罚款; 对于销售额超过500,000元但不足2,000,000元的情况,我们将判决有期徒刑七年以上,加上根据销售总额必须缴纳的罚款,共计罚款的比例仍是50%至两倍; 当销售额达到或超越2,000,000元时,我们会判定为情节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并将严厉处罚被告人,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按销售总额的50%至两倍罚款,或采取没收其全部财产的方式来加以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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