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期过半表现良好能否申请假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假释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假释处理。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是否予以假释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其假释之后对其所在社区可能产生的影响。 然而,对于累犯,或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及有组织多发性暴力犯罪而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不得给予假释。 所谓“刑期过半”,实属原判刑期的一半长度。 遵循良好表现原则者,自当可以申请假释; 具体的假释申请日期,则应视个人情形而定。 刑期过半之后,即可着手安排假释事宜; 即便已经进行了相应的减刑处理,亦不会对此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但在此过程中,务必遵守减刑间歇期的相关规定,并确保罪犯已完成最低服役期限的要求。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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