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能否适用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非法拘禁罪中,缓刑适用的规定如下:
凡是被判处短期拘役或相对较轻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即可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性质温和; 2.有明显的悔过自新的态度; 3.并无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4.法院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负面影响。 关于缓刑的具体行使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该条款规定: 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宣告缓刑,而其中涉及到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孕期中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予以缓刑宣告。 这些条件分别为: 1.犯罪行为性质轻微; 2.具备真诚的悔罪表现; 3.避免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4.宣告缓刑对其居住之社区不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在缓刑期间,可以根据罪犯犯罪的具体情况,限制其在此期限内从事某些特定活动,不得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也不得与某些特定的人士接触。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即使其还有附加刑需要执行,附加刑的判决也同样需要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