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追诉期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贪污犯罪的行为,根据其量刑程度和处罚规则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层次是处以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第三层次是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最后一个层次是刑罚残酷至极,被判以无期徒刑或死刑。 与此相对应的追诉时效分别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以及二十年。 当法定的最高刑期达到无限期徒刑或者死刑时,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将延长到20年。 然而,如果在刑满释放后二十年内又发现有必要再次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则需要经由最为高级别的司法机关,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特别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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