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处罚金罪犯的缴纳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罚金应在判决所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期进行缴纳。
倘若出现期满仍未履行之情况,法院有权实行强制缴纳措施。 若无法全额支付罚金,人民法院无论何时发现被执行者存在可执行财产时,仍应随时采取追加征收手段。 若因遭受不可抗力之自然灾害、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罚金缴纳确有经济困难,经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后,可予以延期缴纳、适当减免或免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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