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是否意味着要在看守所服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刑罚之执行由负有司法职能之公安机关负责,地点则以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具有监管功能之场所作为其载体。
在执行期内,被判处拘役罪名的罪犯,每隔月度可享有一次至两次回家休养的机会; 如参与劳务工作,有适当之理由时,得视情况予以发放相应薪酬。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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