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诋毁商业信誉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制度下,针对“诋毁商业信誉”这一特定情形进行了明确的量刑标准设定,即若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从而侵犯他人的商业信誉,致使受害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出现其他严重情节,则此类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附加单项罚金的惩罚。
对于涉及到企业组织的犯罪活动,除了对其施加罚款处罚外,还需对直接领导者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成员进行同样的制裁; 同时,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定罪量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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