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一年的情况下能减刑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的幅度不得低于其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而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其减刑的幅度不得少于十三年; 对于那些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满之后,若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则其减刑的幅度不得少于二十五年; 若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则其减刑的幅度不得少于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若能够严格遵守监规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存在着悔过自新表现的,或者是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如果罪犯具有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那么他们就必须得到减刑: (一)成功阻止了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行为; (二)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查证属实的情况; (三)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为人,救助他人的行为; (五)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表现出色的行为; (六)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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