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判处罚金的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述,对于盗窃罪的惩戒措施,主要涵盖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三种既有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刑事制裁手段,以及罚金这一附加刑罚方式。
然而,此法律条款并非要求对于所有类型的盗窃案件均要判处金钱物质上的罚金,而实际上是根据每一起盗窃案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决定是否需要施加金钱方面的惩罚。若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较小,或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无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表现,那么法院可能会选择不对其施加罚金,而是单独或合并执行其他刑罚。因此,盗窃罪不被判处罚金的情形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盗窃金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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