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行为够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候审乃为公安部门对涉嫌触犯法律之人厉行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且多见于案件侦缉阶段。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文规制,羁押候审的实施条件具体而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被羁押者涉嫌犯罪; 其次,其行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最后,还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羁押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羁押期限以及羁押程序等等。若被羁押者未能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抑或在羁押期间经过深入调查后证实其并未犯罪,则应依法解除其羁押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羁押候审与假释并非同一概念,后者乃是指已被判刑的罪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得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其具体内容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及第八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总的来说,羁押候审是针对涉嫌犯罪之人的强制性手段,而假释则是针对已被判刑罪犯的提前释放制度。这两种制度在法律适用、程序以及条件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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