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传播淫秽物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以各类载体如书籍、电影、录音录像、照片或其他任何与色情相关的物品为形式来进行传播的行为,这种行为扰乱了国家对于此类物品的严格监管,对社会群体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必须采取果断且严厉的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和惩处。
如果某些人通过生产、复制、出版、销售、传播这些淫秽物品来获取经济利益,那么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那么他们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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