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已过追诉期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涉及到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被视为刑事案件的范畴。当然,对于每一种伤害程度所对应的追溯期限也因量刑判决的轻重而有所差异。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和理解: 首先,如果被判定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应该设定为五年; 其次,若法定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但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之间浮动,那么其对应的追诉时效应设定为十年; 再者,如果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则应设定为十五年; 最后,当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时,其追诉时效应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那么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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