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有他人信用卡10张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其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应缴纳相当于一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若涉及犯罪数额较大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在以下五种情况下,应当被视为符合规定的“数量巨大”标准:
1.明知所持有的信用卡系伪造仍予以持有、运输且数量达到10张及以上; 2.明知所持有的空白信用卡系伪造仍予以持有、运输且数量达到100张及以上;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且数量达到50张及以上; 4.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且数量达到10张及以上; 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且数量达到10张及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