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对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设立赌场罪行量刑标准的明确规定如下所述:
第一,凡是以获取非法利益为主要目的,聚集众多人参与赌博活动或是把赌博当作日常职业,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罚金; 其次,开设赌场的行为,同样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缴纳罚金; 最后,若开设赌场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就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交付出相应金额的罚金。 当某人以营利为其根本目的时,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聚众赌博: 首先,组织三名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的总金额已经累积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组织三名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总额已经累积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次,组织三名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参赌人数已经累积达到二十人以上; 最后,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在其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用。 设立赌场罪行是指客观上是否存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等违法行为。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且有人实际使用,那么这个罪行就已经构成既遂,而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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