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特殊情况包括:
第一种是在当事人未达到年满十八岁的年龄段时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给予其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第二种是当事人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如果涉及故意犯罪,则可考虑给予其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而对于过失犯罪的情况,鉴于当事人已达古稀之年,也应给予其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第三种是当事人属于既聋且哑或者双目失明的人群,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身体条件的限制,因此,对其犯罪行为可以考虑给予减轻、从轻甚至是免除处罚。 最后一种情况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