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可以监外服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关于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申请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首先,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患有严重疾病必须采取保外就医的措施; 其次,若被判刑者属于孕妇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母亲,则其哺乳期应根据婴儿自出生之日起满一周年为限进行计算; 最后,若被判刑者自身生活无法自理,且通过暂时采用监外执行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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