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帮别人取钱刑警队叫去严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为拾得他人的银行卡后,擅自从其中取出现金,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非法的;
而若所取得的金钱数量仅仅只有一千元的话,按照一般的情况来看,这并不足以构成刑事罪行。 然而,我们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规范,如果是通过盗用、冒充等手法来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提现,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而当涉及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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