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童年受到侵犯长大还能告他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即使受害者在成长过程中曾遭受过某种形式的侵犯行为,只要相关罪名尚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仍然有权利对其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自案发之日起经过五年即失去法律追诉权;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自案发之日起经过十年即失去法律追诉权;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自案发之日起经过十五年即失去法律追诉权;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自案发之日起经过二十年即失去法律追诉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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