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算是犯罪前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所明定的规定看来,若要构成前科的条件,首先必须满足两个因素:其一,被判刑罚应当涵盖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这四种情形;
其次,犯罪者必须是在刑满释放之后再次触犯新的法律法规。 然而,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即使他们在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只要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再次犯罪,并且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犯下新的罪行,那么这些情况都不会被视为具有前科。同样地,正在服刑中的犯人如果在服刑过程中再次犯罪,也不能被认定为具有前科,而应归类于服刑期间重新犯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