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判过程中,若行为人所涉嫌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时,则完全有可能被判决缓刑。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倘若他因触犯此类罪行而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轻微、确实存在着悔过自新的态度、具备不再重新犯罪的风险,同时不会给所在社区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便可以被判定为缓刑的执行对象。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其中涉及到的未成年罪犯、孕妇及那些年龄达到75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应该享有更宽广的缓刑判决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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