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判刑一年半减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成年犯在判决后能真心认罪、以及积极主动地学习文化知识及生产技术,即可视为其具备了确实的悔过表现。对于确实具有改过自新或立功行为的未成年罪犯,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尽快给予其适当的减刑处理;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如果他们能够真心认罪悔罪,并且付诸于实际行动,同样可以得到减刑的机会,同时缓刑考验期限也会相应地进行缩减。
另外,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未成年罪犯,只要在两年的缓刑期间内符合减刑条件,就应该立即将其刑罚减至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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