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犯法生了后还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怀孕期间,通常不会执行监禁措施,而是会实行监外监管,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方可转入监内服刑。
在此期间,婴幼儿可以交由相关亲属照料。 对于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予以缓期执行,对于其中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身怀有孕的妇女以及超过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都应宣告缓期执行。 当犯罪嫌疑人在怀孕并分娩后,倘若正处于哺乳自己婴儿的阶段,则可以暂时实行监外执行;待到哺乳期结束之后,再将其重新收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外执行是指因罪犯具备特定情形而暂时改变刑罚执行地点与执行方式,在监狱之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九条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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