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最多减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罪犯确有真诚的悔悟表现或者立下了显著效率,那么其刑罚可以降低至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如果他确有悔悟表现且又立有大功,则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其刑罚进一步减轻,降至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如该罪犯构成重大立功,即可得到更为宽厚的待遇,将刑罚减轻至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事迹尤为突出,堪称特别重大立功,那么他就有可能获得减刑到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宽庆的处罚。 然而,无论刑法如何调整减刑次数,对于那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在被减为有期徒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十三年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这也意味着,即使这些罪犯得到多次减刑的机会,他们最少需要服刑十三年以上方可重获自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