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决责令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即需在特定监管设施里服满一整月牢狱之灾。
然而,考虑到其案情详细,法院也给予了缓刑处罚,这意味被告人可以暂时免于牢狱之困,获得三个月的考察期。 只要在这段时间内,被告人不曾有过任何不当行径或是违反过任何法律规定,那么先前被判定的拘役刑罚将不会再被执行。 然而,需注意的是,缓刑仅适用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任择刑期至中期的状况),而对于中期及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累犯情形,尤其是犯罪团伙的首脑,皆不适宜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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