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十六周岁孩子打伤人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达到年龄标准且参与斗殴事件,但仅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可以交付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
一般而言,主要的方式是对涉案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并督促其父母加强对孩子行为的监护力度。 在调解达成一致结果后,便无需对当事人实施任何形式的惩罚性措施。 但是,如果参与斗殴的当事人已经年满十四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岁,却蓄意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导致其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那些未满十四岁的儿童,除非存在特殊情节,否则对他们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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