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外就医与暂予监外执行之间的差异,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下几点:
首先,二者的决定机构有所不同。 暂予监外执行的决策权力不仅有监狱方,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授权批准; 然而,保外就医则仅由监狱方单独做出决定。 其次,这两者在适用范围上亦存在明显差异。 保外就医实际上是监外执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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