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给别人用了犯法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涉及任何违法活动且仅用于单纯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持有人不会面临刑事指控;但是,若其将信用卡及相关账户出租或未经授权地转让给他人使用,发卡银行有权对此进行纠正处理,并且可以对当事人处以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然而,当银行账户用于帮助他人进行洗钱等违反金融法规的活动时,法律将给予严厉打击。 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即达到“数额较大”),那么发案者将会因涉嫌欺诈行为而遭受以下惩罚: 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可能会被判处财产罚金。 此外,针对金额数目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案件,刑事判决将会更加严厉,犯罪者除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外,还需要承担财产罚金。 最后,如果利用银行卡片进行洗钱行为,中国刑法明确规定: 洗钱活动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被依法没收,而从事上述洗钱活动的罪行相应的惩罚为: 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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