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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把人打伤了派出所怎么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有人施暴导致他人受伤,当地公安机关通常会依法对肇事者执行先期拘留措施,待案情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做进一步处置安排。若行凶者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仅属轻微,将会接受到治安行政管控方面的惩罚。但是,若是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确认其行为涉及构成了轻伤及以上级别的重伤害,即视为触犯故意伤害罪,进而需负担起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将面临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最低判拘役或管制等程度不同的刑罚;如实施的是导致他人重伤的暴力行为,刑期可能上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对于行凶致人死亡甚至以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状况者,将可能被判定实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更有甚者将受到死刑制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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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4: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