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三百零三条法规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明确规定,把以筹集赌资为主要目的或职业,组织、参与者众多且输赢金额巨大的行为,定为“聚众赌博”罪名,从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刑罚,同时处以罚金。
而对于那些以大规模开设赌场为主要业务的人来说,则将被处以三年以下囚禁期、束缚自由期或管束期,并同样处以罚金。 但若其所犯罪行情节严重如大量涌入赌客,赌局暴力化等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另加罚金作为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